●轉學生弱勢助學申請符合資格:原學校申請通過並符合111學年度弱勢資格者。
請同學於公告內下載相關表格,屆時連同以下資料於112年2月8日~112年2月17日至學務處(A103)辦理。
若同學有任何問題請洽:06-2664911轉分機1209 陳小姐。
申請繳交資料共3項:
1.轉學生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表
2.全戶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(戶籍謄本之記事欄不得省略)
3.本校註冊學雜費繳費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