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內容:
- 一、依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111年8月10日桃檢綜字第1110010131號函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1年8月18日海職安字第1110017803號函辦理。
- 二、該處為增進學生、單位人員及勞工對於高空作業安全之知識,並於經歷高空作業之體驗後,強化預防墜落災害之意識,以杜絕墜落災害之發生,爰辦理旨揭活動。
- 三、旨揭演練相關資訊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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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時間:111年8月29日(星期一)上午9時。
- 地點:桃園青年體驗學習園區(桃園市新屋區新港路16號)。
- 四、活動全程參與者,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規定給予在職教育訓練時數證明3小時,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(甲、乙、丙種)或一般人員之在職教育訓練時數3小時,擇一證明使用。
- 五、注意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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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六、檢附該處來函及相關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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